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试行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8 09:44:50   浏览:912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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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试行办法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试行办法
(1994年6月23日中国进出口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外贸政策,采用国际上通行的融资办法支持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的出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和信贷计划,本着“择优扶植”和“以销定贷”的原则发放出口卖方信贷,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出口卖方信贷人民币贷款及外汇贷款。

第二章 贷款对象、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 贷款对象
具有法人资格,经国家批准有权经营机电产品出口的进出口企业和生产企业。
第五条 贷款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的船舶、飞机、通讯卫星、电站等成套设备以及其他机电产品出口项目,均可申请使用本贷款:
(一)合同金额原则在50万美元以上;
(二)出口商品在中国制造部分符合我国出口原产地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进口商以现汇即期支付的比例,原则上,在船舶贸易合同中应不低于合同总价的20%,在其他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贸易合同中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5%。
第六条 贷款条件
(一)借款企业经营管理正常,财务信用状况良好,有独立的资产处置权,有履行出口合同的能力,并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开立帐户;
(二)出口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企业的经营范围,获得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已签订出口合同;
(三)出口项目经济效益好,换汇成本合理,各项配套条件落实;
(四)出口合同的商务条款在签约前征得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认可;
(五)进口商已取得进口许可证,其资信可靠,并能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可接受的国外银行付款保证或其他付款保证;
(六)出口合同按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出口信用保险;
(七)借款企业必须提供经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还款担保;
(八)申请外汇贷款的企业必须确有偿还外汇贷款的外汇来源及防范汇率风险的措施,进口合同的商务条款须经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

第三章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费用
第七条 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出口成本总值减去定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其中外汇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进口用汇总额。
第八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从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还清贷款本息日止,最长一般不超过10年(含宽限期)。
第九条 贷款利率
人民币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外汇贷款利率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根据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筹措资金的成本加银行管理费确定。
第十条 利息计收
人民币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计息办法执行,外汇贷款按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加息
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对逾期贷款、挪用贷款等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加息。
第十二条 费用
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出口卖方信贷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具体项目情况收取管理费和承担费。

第四章 贷款申请和审批
第十三条 拟申请贷款的企业必须在对外投标及签订贸易合同前,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所签贸易合同应随贷款协议生效而生效:
(一)借款申请书;
(二)用款还款计划;
(三)借款人近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表明经营状况的资料;
(四)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批准书;
(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出口合同草本,使用外汇贷款的进口合同草本及必要的进口批准文件;
(七)借款企业与供货部门签订的购销合同副本;
(八)有关部门对出口合同提供出口信用保险的意向书,国外银行付款保证或其他付款保证意向书,以及借款偿还信用担保意向书或不动产抵押意向书;
(九)中国进出口银行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 借款企业及其项目具备贷款条件后,中国进出口银行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审批。

第五章 贷款使用和偿还
第十五条 贷款使用
贷款批准后,中国进出口银行根据《借款合同条例》与借款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并按合同规定逐笔核贷,企业按合同规定专款专用,其中外汇贷款只能用于出口项目生产过程中必需的技术、零部件和原材料等的进口。
第十六条 贷款偿还
(一)借款企业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二)借款企业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银行依法向担保单位索偿,属抵押担保的项目,银行依法处置抵押物。
(三)借款企业借人民币还人民币,借外汇必须以同种货币归还。

第六章 贷款管理
第十七条 借款企业应向银行编报按年分季的用款计划,中国进出口银行经综合平衡、审查同意后列入年度信贷计划。
第十八条 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借款企业必须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或其指定的代理行办理开户手续;中国进出口银行根据出口项目用款进度经审查后逐笔发放贷款。
第十九条 中国进出口银行实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搞好项目跟踪服务,确保贷款投放合理、按规定使用和本息按期收回。必要时银行要参与项目的考察、立项、对外谈判等工作。
第二十条 借款企业要为银行检查、管理贷款提供方便,按期向银行提供会计、财务、统计报表,并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制定、解释和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的实施细则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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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适用统一问题是一个涉及诸多因素的系统工程,既需要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也需要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现有关于法律适用统一的探讨也主要集中在理念、机制、制度等方面,但“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现有条件下,探索如何在个案中更好地实现适法统一的裁判方法,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一、 法律适用统一内含的裁判方法要求

我国整体上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在裁判方法上也主要以演绎推理为主,法官在具体审理案件时,无论是在查明事实基础上寻找法律,还是先确定据以适用的法律,然而根据法律规定的要件去裁减案件事实,其遵循的都是演绎式三段论推理,而在找法、解释法、建立涵摄关系的过程中,法官的个人意志早已深入法律推理。除了常规性案件以外,当法律需要进行解释才能适用时,在法官的学识、经验、阅历、能力并不整齐划一的情况下,即使面对同样的案件事实,不同的法官也会得出不同结论;即使同一法官,在不同时期由于对法律理解的差异,也可能会对同样的事实作出不同的裁判。

法律适用统一的本质是“同案同判”,即基本相同的案件实现基本相同的判决。而要实现同案同判,其前提是法官在适用法律前,起码应知道先前本人、本院、本条线、其他省市是否存在与待决案件基本相同的案件。这就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对先前已经生效以及尚在审理的案件进行筛选、整理,并对已经生效的裁判思路和方法进行归纳,明确了先前同案适用的法律后,待决案件应当如何裁判自然水到渠成,并且能最大限度的确保“同判”。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同案同判应辩证的看待,法律适用统一是相对的历史的统一。即使相同的案件,由于时空条件的变化,法律适用的效果也可能是不同的。这就需要法官在把先前判决据以适用的法律运用到待决案件时,要对裁判效果加以检验,如果无法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则应坚决摒弃先前判决适用的法律。这种情况下,待决案件的法律适用很有可能将为此类案件确立一个新的法律适用标准,为此,法官需要具有规则之治的意识,使待决案件的法律适用最大限度地实现与未来此类案件的审理相统一。在此种意义上,同案同判既要回顾既往,又要放眼未来。上述理念落脚到裁判方法上,就是要求法官坚持归纳和演绎并重,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寻找法律之前,先要寻找判例,通过对先前案例的归纳帮助法官理清思路,进而发现据以适用的法律。先前的案例凝结了法官的智慧和经验,大量法官的集体智慧和经验明显要比传统裁判方法依据法官个人的智慧,更能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

二、归纳加演绎裁判方法的具体展开

无论何种裁判方法,法官准确查明事实是最基本的前提。在此前提下,依法官集体智慧的归纳加演绎方法在个案中可以依循如下步骤展开。即案例搜寻、同案甄别、固定思路、结论检验四步法。

第一步:案例搜寻。在搜寻在先案例的过程中,可以考虑以待决案件的争议焦点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实际上都是一个个的法律问题,例如在先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合同解除的效力等。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法官完成这项工作并不难。各种各样的数据库,搜索引擎等都可以方便的用于搜索,有的地方高院也已经在建设典型案件数据库。

第二步:同案甄别。如何确定待决案件与在先判例属于相同的案件,是法律适用统一最重要的环节。就法律适用而言,法律关系类似、诉讼标的类似并不足以全面的确定案件之间的相同与否。笔者认为可以借鉴新闻报道中的“六要素”去固定案件事实,即“时间、地点、人物(主体)、时间原因、经过、结果”,形成的事实可以表述为“某人某时在某地如何做了某事出现了何种结果”。各要素就特定的案件而言,都具有相应的法律意义。时间的法律意义表现为新法旧法的适用、诉讼时效等;地点表现为管辖问题;原因可以说明被告的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经过对应于侵权的持续时间等情节;结果则对应于权利人的损失、侵权行为是否成立等。在商标案件中,是否具有导致混淆的结果直接决定侵权行为能否成立。

第三步:固定思路。甄别出与待决案件相同的案件后,需要对这些案件的裁判思路或者观点进行归纳。归纳的结果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先前案件都采用的相同的裁判思路,这种情况下法官直接按照相同的思路去寻找法律,得出案件结论;二是先前案件存在两种以上的不同思路。在后一种情况下,需要法官进行思路的比较选择。这可以和第四步结论检验结合起来,即对不同思路适用于待决案件的效果进行检验,选择能得出最佳效果的裁判思路。

第四步:结论检验。鉴于案件具有时空性,我们遵循前案思路得出的案件结论需要在现有的时空条件下进行检验。检验的总体原则应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运用利益平衡、诚实信用、公平正义等基本原则,综合考虑法律因素、政策因素、习惯因素等进行综合评价。如果先前的裁判思路适用于待决案件得出的法律效果或社会效果并不理想,我们就不应再遵循同案同判,而应坚持同案不同判。在此种意义上,同案同判必定是相对的统一。

某种程度上,办案与调研在方法上具有相通性。对于论文的写作而言,我们确定好选题之后,并不是急于提出自己的观点,而是首先查找已有的资料,了解国内外对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加以论证。办案同样应该如此,发现法律实际上是提出法官的裁判观点,寻找案例的过程实际上是明确现有关于该类案件的审理情况,对判决结论加以检验的过程实际上是对观点的论证过程。如果我们能够像写一篇调研论文一样,去审理每一起案件,撰写每一份裁判文书,这样的案件一定会经得起历史考验,这样的判决书也一定会为社会公众所接受,法律适用统一问题自然也不再成为一个问题。

(作者单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扬州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扬政公开发〔2005〕1号



关于印发《扬州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化工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驻扬各单位:

现将《扬州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对照标准,认真实施,积极申报,迎接考核。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扬州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快我市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扬发[2004]18号),特制定扬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公用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1)组织领导。组织健全及履行职责情况;(2)公开内容。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规定的对外、对内公开的内容或编制的本地本单位《政务公开分类详细目录》全面、真实公开情况;(3)公开形式。采取多种形式和多层次进行公开,特别是《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明确的四个主要载体作用发挥情况,政务公开网按照《关于加强政务公开网建设的通知》(扬府办发[2005]6号)要求落实情况;(4)监督保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及管理制度,责任追究落实情况;(5)公开效果。部门和行业作风、工作效能、群众评价状况。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考核方法及程序

考核采取单位申报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分级负责制。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对市政府各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各县(市、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级政府各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及乡镇(街办)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考核工作。

考核程序:(1)自评申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对照考核细则规定,进行自评,自评达标后,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提出申报;(2)公示测评。市政务公开办公室通过市政务公开网集中向社会公示申报单位名单,并组织测评;(3)组织考核。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测评合格单位组织实地考核,并结合平时检查情况,形成考核意见,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今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公用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合格率不低于60%,2006年年底全部达标。为激励各地各单位政务公开及早达标,凡在今年主动申报的,考核加15分。

四、考核的结果运用

考核“合格”、“优秀”的单位,在扬州日报和市政务公开网上公布,对“优秀”的还要给予表彰,但考核结果不实行终身制。考核“不合格”的或到2006年年底未申报考核的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因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假公开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各县(市、区)依照本办法,制定县级政府职能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务公开考核评分标准,并对其进行考核。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并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2、市级政府职能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办法
分值
得分

1
组织领导

(12分)
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查阅文件和实地检查
4


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工作会议,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及有关资料
查阅文件和相关资料
4


全年有工作意见,开会部署,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查阅文件和相关资料
4


2
公开主要内容

(25分)
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
查阅文件和相关资料
3


群众普通关心的政府决策、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查阅文件和相关资料
4


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确定的有关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查阅文件和相关资料
4


财政预算、决算情况
查阅文件和相关资料
4


政府权限内的重要人事任免及奖惩情况
查阅文件和相关资料
4


政府采购、大型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
4


社会和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查阅资料
2


3
公开形式

(25分)
建立行政办事中心,实行集中办公,一条龙服务
实地检查
6


按《通知》要求建设政务公开网,及时发布政务和便民服务信息
实地检查
8


设立政务公开栏或电子墙(屏),定期更新内容
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
4


开办“行风热线”及在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公开有关信息
查阅资料
4


运用新闻发布会,便民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信息
查阅资料
3


4
监督保障

(13分)
制定并实施听证、公示、预公开制度
查阅资料
3


制定并实施依申请公开制度
查阅资料
1


制定并实施审核制度
查阅资料
1


制定并实施考核评议制度
查阅资料
2


设立行政首长信箱
实地检查和查阅处理资料
1


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
实地检查和查阅处理资料
2


有完整的政务公开档案资料
查阅资料
3


5
公开效果

(25分)
政府决策没有因缺乏透明度而出现的严重失误
实地座谈和查阅资料
5


行政区域内没有因政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实地座谈和查阅资料
5


群众评议满意率85%
实地问卷测评,满意率每下降5%扣3分
15


6
加分项目
年内在国家、省、市级会议介绍经验
查阅资料,每介绍一次分别加1.5分、1分、0.5分,加分不超过5分


年内在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发表做法和经验
查阅资料,每发表一篇分别加分1分、0.5分、0.25分,加分不超过3分







政府职能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政务公开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办法
分值
得分

1、
组织领导

(12分)
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查阅文件和实地检查
4


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工作会议,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及有关资料
查阅文件和相关资料
4


全年有工作计划,开会部署,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查阅文件和相关资料
4


2
公开主要内容

(25分)
对外
部门单位职责,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职责
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
2


办理服务项目、范围
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
2


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
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
4


收费、罚款依据、标准及减免条件、收缴情况
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
3


便民措施、服务承诺
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
2


办事纪律
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
1


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责任追究情况
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
3


其它重要事项
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
1


对内
财务收支情况
查阅资料
1


人事任免和招聘情况
查阅资料
1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查阅资料
2


干部交流、考核、奖惩情况
查阅资料
1


招待费开支情况
查阅资料
2


工程招投标情况
查阅资料
1


物资采购情况
查阅资料
1


其他重要事项
查阅资料
1


3
公开形式

(25分)
建立办事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
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
6


按《通知》要求建设政务公开网,及时更新和维护信息
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
7


设置政务公开栏或电子触摸屏、电子墙(屏)
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
3


走进“ 行风热线”直播室
查阅资料
4


定期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公开有关信息,印发便民手册
查阅资料
3


其它创新形式
查阅资料
3


4、
监督保障

(13分)
制定并实施公示、预公开制度
查阅资料
2


制定并实施依申请公开制度
查阅资料
2


制定并实施审核制度
查阅资料
1


制定并实施考核评议制度
查阅资料
2


设立行政首长信箱
实地检查和查阅处理资料
1


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
实地检查和查阅处理资料
2


有完整的政务公开档案资料
查阅资料
3


5
公开效果

(25分)
单位决策没有因缺乏透明度出现严重的失误
实地座谈和查阅资料
5


单位没有因政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实地座谈和查阅资料
5


群众评议满意率85%
实地问卷测评,满意率每下降5%扣3分
15


6
加分项目
年内在国家、省、市级会议介绍政务公开经验
查阅资料,每介绍一次分别加1.5分、1分、0.5分,加分不超过5分


年内在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发表政务公开综合性做法和经验
查阅资料,每发表一篇分别加分1分、0.5分、0.25分,加分不超过3分